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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妈看到了福山们看不到的世界问题
这位华裔女性教授,反而要比大多数白人男性理论家更早地感知到后冷战时代的根本问题,并以自己所选择的讲述方式隐晦地表达出来。我们不能因为她独具一格的表达方式,甚至商业上的成功,就否定虎妈也有自己的理论抱负。[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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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宪法的斗争,如何从“文斗”走向“武斗”
美国一直存在着一种“以斗争求团结”的宪法文化,无论是州权主义,还是国家主义,都会不断返回建国宪法的文本寻求答案。不过,难道一部起草于马车和油灯世界的宪法能够解决现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的问题?当然不可能。怎么解释历史,归根到底取决于谁掌握当下。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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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爸爸去哪儿”可不是个娱乐节目
在美国你不要随便问人爸爸是干什么的,因为很多出身于单亲家庭的孩子,可能根本不知道爸爸是谁,在美国,“爸爸去哪儿”不是一档娱乐节目,而是眼下迫切的社会问题。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美国自里根政府以来推行的“严打”政策,把已经做了父亲的黑人男性青年,从社区送到了监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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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生在过去,属于现在,永远活在未来
林肯,是美国历史内的一道分水岭,对于每一位生活在“林肯之后”的美国人而言,他都活在由林肯所奠定的宪法秩序内。不仅如此,由于美国两百年前的建国宪法在经过林肯的“再造”后延续至今,所以,在林肯之后如何讲述林肯,如何在一个民族的历史记忆中塑造乃至是“制造”出林肯,从来都是一个同当下政治斗争息息相关的历史叙事问题。[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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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了解美国一定要读托克维尔?
《论美国的民主》可以不读,更准确地说,不必始终抱着一种五体投地的姿势去阅读。托克维尔的这本书作为一部学术经典,也许更多地属于“民主”这个领域,而不在“美国”这个领域。[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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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为什么要讲林肯?
林肯对我们今天的最大启发或许就是,如要通过法治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那就要建设一种保守主义的法治实践和意识形态,让守法成为政治信仰,尊重既定的宪法和法律,而不是通过一种法治话语而执着于如何去变法,这不是法治的本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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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与思考五| 纪念邓小平,别忘了八二宪法
重新发现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有必要像美国宪法学者对待华盛顿的告别演说或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那样,发掘其宪政意涵。如果不理解邓小平的政治理论及其改革策略和路线,我们很难真正理解八二宪法的时代精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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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了两百年的美国宪法神话
每当美国人遭遇重大分歧而陷入僵局时,他们总是选择回到建国者确立的那部古老宪法,以求解决之道。然而,制定于马车和油灯时代的古旧宪法,难道真的有如此之神力,可以解决21世纪的新问题?10月22日,“观天下”讲坛特邀田雷教授主讲《假如林肯还活着,会如何看待美国当下的文化内战?》[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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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向费城的道路
麦迪逊是一位真正伟大的政治学家。从华盛顿、富兰克林、到汉密尔顿,甚至包括其时远在伦敦的亚当斯、巴黎的杰斐逊,他们在制宪过程中贡献出的智慧与勇气都是美国成功立国的原因。但唯有麦迪逊把握住了时代的脉搏与政治的律动。麦迪逊是联邦宪法的设计师,“美国宪法之父”的称号于他而言是当之无愧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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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一个真实的美国宪政史
事实上,法治模式无法解释美国三次宪制转型:费城宪法的制定过程违反了1781年的《邦联条款》;内战修正案之所以能得到四分之三多数州的批准,是因为重建国会剥夺了南方脱离州的代表权,是在枪杆子下的“同意”;罗斯福新政则根本没有启动修宪程序,美国现代宪法的根基在很大程度上是“不成文”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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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坏的政体——古德诺的隐匿命题以及解读
君主制比共和制更适合中国,这是古德诺在《共和与君主论》中的结论。问题在于古氏的这一“显白命题”实际上只是对袁世凯所出题目的一个“回应”而已。本文的任务就是要发掘出在古德诺显白命题下的“隐匿命题”。古德诺关于中国宪法改革的全部论述,思考的出发点都是中国的宪法改革如何避免会改成衰朽的最坏政体。[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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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阿克曼《美利坚共和国的衰落》
2010年4月,耶鲁法学院的布鲁斯•阿克曼教授向美国宪法学者乃至整个社会敲响了一声宪法的警钟:“美利坚共和国的衰落”。这绝不是阿克曼在故意危言耸听。而阿克曼的警钟不单单是为了美国读者所敲响的,同样是为中国宪法学所敲响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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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讨论:我们所追求的宪法理论
近日,《红旗文稿》上一篇讨论宪政的文章引发媒体波澜。凤凰网等多家网媒转载,南都官方微博评论称:“宪政是必须回答的现实政治问题”,由此引发大量争论。双发纠缠于名词本身,却有意无意忽视名词背后到底是什么。今日特别刊发数篇青年学人讨论中国宪法问题的文章,以期开拓思路,摆脱媒体制造的话语陷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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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雷:法律经济学是如何在美国成为主流的
芝大法学院则拥有“美国最强大的经验法经济学的研究团队”,“正如在美国,法经济学在中国也同样有助于阐释法律的原则”。为什么是法经济学呢?为什么是芝加哥呢?为什么是财产法与私法呢?本文以波斯纳为引子,通过法经济学在美国的兴起去讲述一个道理,正如没有完美的产品市场,也不会有学术的自由市场,学术自由并不等于学术的自由市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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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八二宪法:中国宪政的真问题
傅高义指出:美国的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是由担心权力过度集中的领袖们设计的。而由毛泽东设计、邓小平及其同事作了重大修正的体制,则是为了解决相反的问题:为动乱不已、举步维艰、地区差异巨大的中国提供统一的领导。[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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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我们的宪政观:宪法作为最高政治
中国法学,至少其前沿精英,就应当在拒绝学术腐败的同时,培育强烈的政治意识,关注民族利益,敢于担当历史责任。把理论探讨的出发点放在中国的现实,而非任何“国际规范”或“普世价值”。如此,法学才能够触及历史真理,即上升为史学而承载民族精神,加入一个伟大的学术传统。[全文]